关于财产保全问题 看这一篇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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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财产保全制度,旨在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隐匿、毁损其所有财产,保证将来生效裁判能够顺利执行。因此,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依法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保全人可以在什么时间提出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分为诉讼或仲裁前的财产保全、诉讼或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执行前的财产保全,申请保全人在整个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只要可能因被申请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申请保全人其他损害的,申请保全人都可以提起财产保全。
申请保全人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财产保全?
1、申请保全人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的,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2、申请保全人提起诉中财产保全的,可以向案件审理法院提出。
3、申请保全人提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的,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案件申请财产保全都要提供担保吗,有没有例外?
申请保全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
(三)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
(四)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
(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性较小的;
(六)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
如果案件上诉或者再审了,保全措施该怎样申请?
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
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对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实施。
再审人民法院裁定对原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执行法院实施。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中我们应该了解哪些问题?下面请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以上就是对它的解释,欢迎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