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院关于财产保全担保审查的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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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担保审查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的解释》《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本院《关于规范财产保全案件执行的若干指引》,特制定以下工作指引。下面详细介绍一下杭州财产保全费用。
[案件范围]本指引所指财产保全,包括诉前财产保全、一审、二审及再审期间的财产保全、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或第三人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及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保全申请条件]申请财产保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保全人及被保全人均系本案当事人;(2)所涉案件为给付之诉、涉及返还财产的确认效力之诉或撤销之诉;(3)请求保全的财产为被保全人财产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4) 请求保全的标的金额不超过案件标的金额。
[保全申请书]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保全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2)请求事项及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 请求保全的数额或者争议标的;(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申请保全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保全人,要求其限期补正。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仲裁程序中,申请保全人应当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免于担保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免予提供担保:(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2)婚姻家庭纠纷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4)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案件事实清楚的;(5) 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追偿不良债权的;(6)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作为申请保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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