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的作用及成本费用大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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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证执行阶段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避免执行时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民事诉讼法赋予了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诉讼权利。希望通过本文的简单介绍,各位能对“财产保全”有全方位的了解,并对财产保全给予足够的重视!

  诉讼财产保全 · 作用和意义

  财产保全,是指诉讼过程中,经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名下资产采取冻结、扣押、查封的强制性措施,财产被保全后,将无法转移,但是房屋类型的财产,可以正常使用。

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 方式

  1、财产保全的提出方式一般情况下为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原告方)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2、财产保全的具体措施方式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应肯定、具体。且要结合拟被财产保全财产的类别,来确定具体方式,如银行卡中的现金,一般为冻结,房屋、土地一般为查封。

  3、按照启动时间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及诉中财产保全,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中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诉前财产保全一般是立案庭的法官办理,诉中财产保全一般为业务庭的办案法官办理。执行开始后不用申请财产保全,可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诉讼财产保全 · 成本费用

  —— 财产保全费

  财产保全费同诉讼费,均是人民法院收取的,需要由申请人预先支付的费用,上限为5000元。

  也就是无论您想保全对方多大金额的财产,人民法院收取此项程序的上限费用为5000元。如申请保全的资产为90万元,那么保全费刚好为上限5000元。如小于90万,那么保全费也相应减少。

财产保全

  此笔费用人民法院会根据判决的结果,来划分承担的责任主体,如果原告完全胜诉,那么一般情况下,此笔费用是由被告承担。

  —— 保险费

  保险费不是每个财产保全事项中都会产生。

  鉴于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同等价值的资产作为担保,申请人有权以自己或者朋友的现金或者房产做担保。如果没有可提供相应的资产做担保,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保险。

  保费通常为千分之二左右,如果标的额较大,可以跟保险公司协商下降收费比例。优点在于方便快捷。

  当各位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时,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被告,确保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当各位作为被告应诉时,收到保全裁定时,应积极审查财产保全的范围、方式等是否合法、合理,也有权提供等值资产进行替换。